欧洲委员会已就某些新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进口启动职权性保障调查,启动公告以 C/2026/5780 形式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欧盟公报》上发布。

调查范围与规模

本次调查涵盖设计用于载运九人或以下、将内燃机与一个或多个电动机结合用于驱动的新混合动力乘用车——明确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HEV)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电气系统仅用于非驱动功能的车辆、L 类车辆和摩托车被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

委员会的公告记录了进口的急剧上升: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 12 个月参考期间,总体混合动力车进口量从 2023 年的 957,965 辆增至 1,423,691 辆,增长 49%。公告称这些数量和价格“似乎需要采取保障措施”。

程序与时间安排

保障程序受《条例》(EU) 2015/478 和 2015/755 约束。相关方必须在公告发布后 15 天内向委员会登记(即在 2026 年 11 月 14 日之前),而生产商、进口商和经销商则被给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1 天提交问卷、书面陈述及听证请求(即在 2026 年 11 月 20 日之前)。委员会必须在启动后九个月内就任何措施作出最终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两个月;在紧急情况下也可采取最长 200 天的临时措施。

这对市场意味着什么

对中欧和东欧的制造商、供应商和经销商而言,此次调查立即带来了商业与规划风险。委员会在公告中指出,当前低于欧盟生产商的进口价格——称为“明显低于”欧盟价格——被认为正在侵蚀欧盟厂商的市场份额与盈利能力;若委员会认定存在损害并施加保障措施(关税、配额或其他措施),这些进口流量可能受到限制或成本上升。

短期内,向欧盟装配网络或进口商经销渠道供货的零部件供应商与分销商若临时或最终措施改变竞争性价格,可能会看到订单模式发生变化。相反,在欧盟境内装配混合动力或竞争性电动车型的装配厂在调查期间可能获得短暂喘息空间。该调查具有全球适用性(适用于来自所有来源的进口),意味着来自亚洲、土耳其及其他出口市场的供应商均在调查范围内。

在程序上,记录保存和快速时限意味着希望其意见被纳入考虑的企业必须迅速行动:必须在 11 月 14 日前登记,并在 11 月 20 日前提交问卷和书面陈述,方可参与委员会的评估。最终结果可能需要长达九个月,因此该调查可能影响至 2027 年的出货量与经销商定价。

来源:欧洲委员会(《欧盟公报》:C/2026/5780),AutoSig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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