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10月30日正式启动了对某些新型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口的保障措施调查,并在《官方公报》(C/2026/5780)上发布了通告。该措施当日已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

范围与时间表

该调查针对主要设计用于搭载九人或以下的新型混合动力乘用车(包括插电式与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不包括L类车辆以及其电力来源仅用于非驱动功能的车辆。委员会的通告指出,进口量上升了49%(从2023年的957,965辆增至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12个月内1,423,691辆),这一激增似乎“需要采取保障措施”。

该程序为利害相关方参与设定了较短的时限:相关方必须在通告发布后15天内登记其参与意向,填写完毕的问卷、书面意见以及申请听证的请求必须在《官方公报》刊登通告之日起21天内送达委员会。委员会可在立案后九个月内作出最终决定,并可延长两个月;在紧急情况下亦可采取临时措施。世界贸易组织对该通报的摘要记录称:“填写完毕的问卷须在本通告刊登之日起21天内送达委员会。”

这对市场意味着什么

对于中东欧的整车厂商和供应商而言,此次调查是需要关注的政策发展,而非立即改变贸易流向的举措。若委员会认定进口激增已对欧盟生产者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可能会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配额、附加税或其他限制——从而影响整个欧盟市场的进口量和定价。此类措施将重塑欧洲混合动力车的竞争格局,并可能改变对本地生产零部件和基于内燃机混合平台的装配工作的需求。